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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至4层中移动场地设备设施优化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vcc12571056
    发布于: 2024-09-11 10:28
    阅读: 217

    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中国长城(深圳地区)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至4层中移动场地设备设施优化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发包,项目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到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本报价邀请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招标人也不承诺通过本次询比采购确定贵单位为成交方。

    1.基本情况

    1.1建设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至4层中移动场地设备设施优化采购及安装项目

    1.3项目地点:深圳科技园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至4层

    1.4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工作,由于不可抗力影响正常供货安装时,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6本项目采购及安装内容: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4层采购电动楼梯机一台、跑步机一台。

     

    1.7品牌要求:

    (1)电动楼梯机一台,品牌TEZEWA,型号EM3028A,

    (2)跑步机一台,品牌舒华(SHUA)X5,型号SH-T6500T,

    根据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品牌、型号、参数,提供相关的器材设备等。

     

    1.8报价清单:按附件1清单报价。

    2.项目简介

    2.1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4层中移动场地设备设施优化采购及安装服务等;

    2.2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万伍仟(4.5万)元,(含13%的增值税)。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2.3本项目结算方式:总价包干,结算不予调整,总价费用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要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考察费、差旅费、安装费、机械设备费的使用和管理、保险、税费和利润等。

     

    2.4本项目费用支付方式:

    2.4.1 合同签订后,运动器材供货安装方(简称:乙方)完成采购的运动器材设备送货、安装及摆放,提供相应运动器材的质量证明文件、送货单、增值税发票,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书面申请付款,发包方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乙方,发包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一次性全额支付;

    2.4.3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13%。

    3、被邀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等,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保及售后服务能力;

    3.2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财务制度。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2021-2023)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和近三年(2021、2022、2023) 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1080 天)内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 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 (1)-(3)项提供网上信誉证明查询截图,(4)-(6)项提供信誉证明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

    投标人近三年参与投标过程中没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规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材料接收及相关要求

    4.1凡有意参加者,请在2024年9月18日下午16:00之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誉要求资料、报价清单等纸质版一份送达我司,纸质版资料需密封,同时提供上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U盘),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注:除报价清单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复印件。

    4.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处理:

    (1)逾期送达;

    (2)未按照询比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盖章的;

    (3)不符合询比文件中规定的被邀请人资格要求或相关要求的;

    (4)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并造成重大误解的;

    (5)报价超出控制价的。

    4.3询价文件发出后,应组建询比小组,询比小组一般由熟悉项目的技术人员、财务人员、法务或采购人员组成。询比小组成员应由两个以上部门、三人及以上单数构成。项目责任单位组织询比小组对询比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到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密封报价文件统一拆封。

    4.4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满足询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有效的报价最低价为成交价,该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对下列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1)对于恶性或严重偏离市场的报价由评审委员会以票决形式、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该报价是否为无效报价;

    (2)如出现相同有效的最低报价由评审委员会以票决形式确定,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5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当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依评审结果排序顺位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询比。

     

    5.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玉栋                    联系电话: 075526719939-2151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2号楼15A-012会议室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联系电话: 4008118888
    • E-mail:ccguanwangfw@mbjyyj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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